紐西蘭奧克蘭好生活系列—初來乍到,有陽光就好
奧克蘭好生活—初來乍到
2004年5月因工作原因,由台灣到紐西蘭奧克蘭工作報到,當年台灣5月已經有30幾度的高温,一到奧克蘭沒想到南半球的季節跟台灣相反,已經進入秋末,室外温度是10幾度,可能是體感温度及心理感受的落差,初到紐西蘭每天都覺得好冷,沒有陽光的時候感覺更強烈;當時台灣的家當還沒有運到,前位同事幫我安排帶廚房的Motel,業務交接大約一週,每天也多虧他接送上下班,他離開前就把車鑰匙交給我,紐西蘭是右駕,若有人對奧克蘭熟悉,就知道駕駛座跟台灣不同,以及奧克蘭地形高低差很大(當年還沒去過美國舊金山,有人形容市中心很像舊金山地形高高低低),道路剛剛好,而我又像「小孩開大車」,當年交給我的車Toyota Avalon的車,台灣沒看過這種車型,再加上我的身高,形容是小孩開大車不為過,而且我們的月租車位要開到11樓以上,剛剛好的路幅、剛剛好的停車坡道、陌生的環境、車上無導航,坦白說,連我自己都訝異沒人載我的時候,還能開到上班地點又把車停到規定的車位,我只知道跟爬山一樣,方向對了總有出路,我就看著奧克蘭的天空塔Skytower往前行。至於剛剛好的坡道,「小心、注意」就可以了,公務車雖然有保險,但何必「出險」呢?保險是拿來小心,不是拿來理賠。就這樣,我每天以不同道路上班及往返旅館之間;能夠拿到鑰匙馬上上路,應該是拜在國家公園工作,自用車是手排且開山路養成的「膽量」,不適用每位初來乍到的人。
奧克蘭好生活—有陽光就好
來到新國度上班也是生活,找房子是安定第一步,屬於優先事項。雖然有許多熱心僑胞提供區域建議,我的同仁有人就直接租在市中心走路上班,極為方便,生活機能也很好,但是我想來到這個羊比人多的國度,不住House豈不是太可惜?反正家當還沒運到,我就利用工作空檔慢慢找房子;而我也沒有小孩就學問題,學區就不是我的考慮因素,只要「感覺」好就可以(回想一下,我還蠻常靠直覺決定生活事務);紐西蘭租房子除了友人介紹,當年報紙廣告也是主要的資訊來源;我當年主要是以紐西蘭先驅報的廣告成為我租房子的資料來源;但因初來乍到就冷到,我不管學區,但很在意有沒有暖氣空調系統,沒想到一直找不到有暖氣的房源,一直到有一個視野極佳(當時沒選區,但發現竟然還是不錯的區位。)我十分滿意的房子,我問房東有沒有暖氣?她竟然回答,「我們有陽光」!對她而言,暖氣那有必要,有陽光就可以了,因為看了很多房子都沒有暖氣,而這棟視野太棒了,而且只要多自貼部分房租(工作房租有定額津貼)就可以擁有在台灣「奢求」的房子,我就決定租下來了。後來知道奧克蘭一年四季如春,紐西蘭人根本不覺得需要暖氣,居住的那兩年,一年大概只有少數幾天寒流來覺得冷以外,暖氣真得不是那麼需要,不過,沒有陽光就會涼,所以,2年生活,除了打羽毛球,我還真得沒穿過短袖。
奧克蘭好生活—那是你的事,這是我的事
當我決定租下房子的時候,暖氣問題房東已經以「陽光」理由回絶我的請求了,倒是參觀房子的時候,她就承諾會交給我一個乾淨不必再打掃的房子;果然如此,她交給我的屋子,就是乾乾淨淨,而紐西蘭租屋就有電爐、烘洗碗機、烤箱;當然沒包括電視及洗衣機。
紐西蘭的房子面積原來都有900平方米,但後來就有可能1分為2,我們就是屬於450平方米大小的房子,我們看上它是因為白色房屋乾乾浄浄,廚房視野可以俯看社區及感受陽光,它又有一個Deck,讓我們可以悠閒坐在外面,戶外庭院除了一片草坪,房東還種了一些我覺得有能力照顧的玫瑰花。我們的習慢一向是沒事別常找房東,第一次找她就吃了「閉門羹」,因為她有美麗的玫瑰花園,但我發現竟然沒有灑水水管,以我們這種異鄉人,有些添購物帶不走,而且若有水管我可以幫忙澆花,照料她的玫瑰花(我那時候覺得照顧玫瑰花是幫房東),沒想到她冷回那不是她的事,心裡覺得房東沒有「人情味」,對,台灣人最在乎人情味,水管又沒多少錢,幹嘛那麼小氣….,但初來乍到,我只能murmur喃喃自語,我只能摸摸鼻子自己去買;第二次交手是水龍頭壞了,打電話給房東,沒想到她先生「飛奔」來看,且在最短時間修好,我根本不必操心!後來幾次的「交手」,我了解房東的一板一眼的想法,那就是,該是房東做的事,她一定會「立即、馬上」做好,若不是她的事,就別空思夢想surprise了….,就在這種十分清楚的「權利義務」關係下,我住到工作任務結束才解約。
離開解約前還發生一件事更驗證房東不苟且的個性,我的房子住了兩年期間,在台灣要接我工作的同事聽到房屋地點不錯,她有小孩教育學區考量,當時雖然沒把學區納入考量,卻意外屬於不錯的學區,她就想續租我的房子,但因為房子是全地毯,她因小孩是過敏體質,希望房東在她搬進前全部大清洗一次。沒料到我的房東「酷」樣又出現。她認為地毯很乾淨(紐西蘭空氣真得很乾淨,我再另外談),她不會再花錢清洗,若真髒到要清洗的程度,一定是我弄髒,該花錢清洗的是我而不是她。哈,這是離開前的「回馬槍」嗎?就這樣,我的同事不租了,而我就照合約交還屋子給她,我也認為地毯很乾淨而沒清洗,當我們點交的時候,她看到完好如初,而且雖然她不幫我買水管,我們還把花園照顧很好,離開前竟來自她口中不斷稱謝,謝謝我們把她的房子照顧很好。
當年離開紐西蘭的下一站是加拿大多倫多,同樣的租房子,在有位房東很想租我們房子,原打算自己找,但一直不順,家當又快到,主要看到房子外面院子雜草多,屋內不是老舊而是有點髒及色彩不夠明亮,再加上生性不喜與朋友或朋友的朋友有金錢來往(個性很怪哦?),一直不想租,但他們非常積極,為此還整理粉刷我在意的色彩,而且他們承諾會把屋內雜物拿走,看到他們的誠意就心軟租了,但當我們簽好租約搬進去發現,雜物並沒清,承諾的事沒有完全做到,但是租了能怎樣?雜亂的院子我們本就沒奢望他們會先除草整理,就這樣,跟紐西蘭租屋不同,我們得多花時間自己整理,不過,有前後院讓我們稍減不愉快,而且因為我們的入住,隔壁德裔鄰居看到我們一到就很快自主除草、買草花栽種美化庭院,就開始跟我們打招呼,當然會抱怨之前的房客來來去去很吵雜,房客也看似複雜,再加上庭院凌亂,他們簡直受不了,你只要看到他們把庭園整理得漂漂亮亮,而鄰居卻影響視覺,我們認為他們生氣有理,在一年多的租屋期間,我們成了芳鄰,他還要我們把房子買下來,當他們的永久鄰居;當然我們沒有這麼做,任務結束就返國,返國前他特別邀我去他家晚餐,才知道他當年已高齡76歲,除了精神很好,也還在工作讓我覺得不可思議,難忘的是他拿起當年在德國的結婚照片,指著合照說「這位還在,那位已不在…」;而那一天的餞行餐會我才知道他們平時3點半就吃晚餐;那天為了配合我而延後到6點半才用餐,雖然一直無法再回訪他們,1年多的芳鄰,仍然是我們在多倫多的美麗回憶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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